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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八大工程”
(六)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提高。
1、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和专业素质。
成都市从2004年至2008年实施“农村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农村教师专业水平,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积极实施“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为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村小分别培养1000名校级学科骨干教师,并确保在培训后较长时间内继续在一线担任教学任务;分期分批对农村约4.5万名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内容,组织农村教师参加每年100学时的学习。
推进“农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08年,使农村80%的小学教师和70%的初中教师分别达到专科和本科学历。对学历提升的教师,市教育局给予每人600元的奖励,区(市)县也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对高学历教师优先评聘。
组织“绿色行动计划——送教下乡”。组织城区成都市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国家级培训的骨干、市级和城区培训教研部门的培训者,面向14个郊区(市)县农村教师送教下乡。
开展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全市将培训500名初中、1000名小学农村骨干教师。增强教师自主发展能力,逐步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并能在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教育创新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组织农村学校校长素质提高培训。
提高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
五年来,共培训农村(郊区县)中小学干部567人,占全市参培干部总数的69%。
单独组班施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从2003年起,举办了专门针对农村初中校长的上岗和提高层次的培训班。2005年配合成都市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战略决策,举办了针对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学校校长的专题培训。
发挥基地学校功能,提供借鉴范例。通过校际办学经验交流、顶岗实践等措施,让农村校长进入城区学校,学管理、转观念,提高综合素质。
整合培训资源,搭建更高交流平台。从2001年起,成都与杭州、大连、广州、北京、乌鲁木齐联合以“异质组班、异地培训”的形式进行培训,扩大校长的视野。
系统培训提高了农村校长的政治素养、转变了教育观念、开阔了知识视野、提升了管理水平,强化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增强了办学的信心。
3、城区和城镇教师定期支援农村教育,参与学校管理和教学全过程。
城区(城镇)学校每年按专任教师1%的比例派教师到农村相对薄弱的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活动。2004年,225所城区(城镇)中小学校派出了458名教师,分赴268所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支教活动,开启了大范围、多层次支教的工作局面。2005年秋季,305所城区(城镇)学校的549教师分赴332所农村学校开展新一轮的定期服务。68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也陆续到农村学校开展定点联系工作。支教活动对农村学校加强队伍建设、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了农村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
4、组织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到城区(城镇)学校上挂锻炼,提高素质。
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学校教师和干部到城市(城镇)学校学习和挂职锻炼,通过顶岗实践等措施,让农村教师、校长融入城市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工作中,加强交流,感受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
5、晋职、评优等政策向农村教师和支教教师倾斜。
晋职政策倾斜。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边远山区、农村、村小、单设初中教师予以倾斜。从政策上明确对于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并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支教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选拔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评优政策倾斜。在保证80%的学术质量的层面上,20%的评优名额向农村学校教师和重点镇教师倾斜。成都市教育局与成都怡和集团共同设立了表彰乡村教师的“怡和烛光奖”,每年评选表彰20名优秀乡村教师,每人奖金5000元,该奖已连续评选3届,102名农村教师先后获得表彰。
工资待遇倾斜。成都市直属学校按300—500元/月的标准对支教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并报销一定的交通费。相关区(市)县也对支教教师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助。制定系列配套政策,鼓励教师到山区和边远地区工作,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