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一年。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校园低碳行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动员各类学校开展以“校园低碳行动”为主题的有关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行动中来,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二、活动内容
1、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各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制作宣传画、宣传手册,鼓励学生进行小发明、小创造及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提高开展学校节能宣传周活动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各环节节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在学校内逐步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为建设节约型校园做出贡献。
2、各中小学校在开展活动中,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站、校报等宣传平台,加强节能宣传,使广大师生员工时时处处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学校可采用发倡议、大讨论等形式,使学生认识到节约能源的必要性,纠正浪费的不良习惯。
3、组织学生通过班、团(队)会的形式和到社区参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对活动主题的践行寻找载体。在活动中,每个班级都要上一堂“节能环保课”,增强广大师生的能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学校要制定节约能源宣传教育方案,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培养学生节水、节电、节约粮食、节约纸张的意识。
三、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把节能教育和节能减排纳入到学校的常规工作中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宣传周期间,要充分运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努力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节能环保意识,树立节能环保理念,使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处处讲节约、时时讲节约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3、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总结及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文件于7月5日前报成都市教育局宣教处。
联系人:翟丽丽
联系电话:61881670
邮箱:cdjyxjc@163.com
成都市教育宣教处
2010年6月13日 |